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2 |
2 - 苏质监信息网(www.
jsqts.gov.cn)查询.
1、申报农产品(食品) 、制造业产品、江苏区域名牌按 照《指南》中规定的条件执行.
2、对高能耗、高污染等产品除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外,还 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特定申报条件.
二、申报工作
2013 年江苏名牌分为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两部分, 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数据必须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材料填报.申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江苏名牌申请 表(见附件 2-5,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表中 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 标 数据来源于
2012 年省辖市以上质量监督检查或委托省辖 市以上质检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销售量(额) 、出口 量 (额) 、 税收数据和信用等级分别由省辖市统计、 外经贸 (海关) 、税务、质监等部门提供证明,其中统计及税务证明按照 规定的格式提供(见附件
6 至7) ,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不作 为评价依据. 申报企业近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并由省辖 市环保部门出具证明. 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使用本《通知》规定的申请表.申请表 可从江苏名牌网上下载, 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 除申请表要求 的细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
2、资格初审.省辖市质监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受理企业 申报材料后, 要对申报资格进行初审, 重点审查数据的真实性 和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本《通知》和《指南》中规定的条件.
3、材料上报.省辖市质监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 -
3 - 件的企业进行审查,形成推荐意见,将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 件8) 以及所有推荐企业的书面申报材料原件一份, 于7月31 日前报送省质监局.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4、网上申报.企业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于5月31 至7月31 日 登陆江苏名牌网(www.jsfbw.org.cn)进行网上申报.7 月31 日后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5、请各市局在
8 月1日至
8 月15 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 网上初审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请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请表中的《申报江苏名牌告知 书》 (见附件 1) ,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
2、严明申报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请各市质监局认 真组织, 对本地申报企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凡不符合申报要 求、 企业申报数据存在虚报或在评价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 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3、省名牌评价工作将严格按照《江苏名牌管理办法》的 规定进行,不增加企业负担,不与其他任何评价结果对接.请 各市质监局通知申报企业严格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 不得采 取不正当手段干扰省名牌评价工作, 拒绝和抵制假借名牌评价 名义的任何活动. 联系人:冷莉,联系
电话:025-85012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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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附件 1: 江苏名牌申报告知书 实施名牌战略是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选择, 名牌评价工作是推进名牌战略的重要内容.为维护江苏名牌评价工作 的正常秩序,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特向申报江 苏名牌的企业告知如下事项:
一、江苏名牌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 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