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2 |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69 十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6 十
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8 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0 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1 十
七、风险揭示.88 十
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3 十
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5 二
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8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4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36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8 二十
四、备查文件.139 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5
一、绪言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10 月20 日证监许可【2015】2312 号文准予募 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6 年4月25 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 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兴 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6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业聚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