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2 |
2015 年12 月31 日元指人民币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除另特别说明,本 法律意见书涉及 元 均指人民币 法律意见书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1- 正文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一)2016 年1月15 日上午,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 案》 、 《关于公司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的议案》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议案》 ,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于
2016 年1月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 年1月15 日下午,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 案》 、 《关于公司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的议案》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议案》 .
(三)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公司 关于本次挂牌及挂牌后公司股票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上 述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挂牌有关事宜的授权 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四)公司本次挂牌尚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通过.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公司依法设立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铭冠板业科技有限截至
2015 年9月30 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 46,654,077.12 元折合为公司总 股本
4630 万股,净资产折合股本后剩余 354077.12 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12 月28 日在漳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 公司自其前身铭冠板业科技有限于
2008 年2月25 日成立以来持续经营时间已经 超过两年 (公司的具体设立过程参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 公司的历史沿革 ) .
2 、 公司现持有漳州市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35060067190334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