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2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稳 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 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主要内容
(一) 、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 、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
(三) 、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 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 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 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 、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单笔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 、实施方法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 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 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 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 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 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