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02 |
819 确定监测频次. 5.5.1.1 排污许可证、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相 关环境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
5.5.1.2 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类型、监测结果确 定实际排放的,在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相关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它有毒污染物 指标. 5.5.2 各指标的监测频次在满足本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 HJ
819 中监测频次的确定原则提高 监测频次. 5.5.3 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按照 HJ
819 执行. 5.5.4 监测方案的描述、变更按照 HJ
819 执行.
6 信息记录和报告 6.1 信息记录 6.1.1 监测信息记录 手工监测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 HJ
819 执行. 6.1.2 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信息记录 应详细记录企业以下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日常生产中也应参照以下内容记录 相关信息,并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6.1.2.1 制浆造纸生产运行状况记录 a)分生产线记录每日的原辅料用量及产量:取水量(新鲜水) ,主要原辅料(木材、竹、 芦苇、蔗渣、稻麦草等植物,废纸等)使用量,商品浆和纸板及机制纸产量等;
b)化学浆生产线还需记录粗浆得率、细浆得率、碱回收率、黑液提取率等;
c)半化学浆、化机浆生产线还需记录纸浆得率等.
5 6.1.2.2 碱回收工艺运行状况记录 按日记录石灰窑石灰石使用量、石灰窑生石灰产量、总固形物处理量、燃料消耗量等. 还应及时记录碱回收炉和石灰窑的停机、启动情况. 6.1.2.3 污水处理运行状况记录 按日记录污水处理量、污水回用量、白水回用率、污水排放量、污泥产生量(记录含水 率) 、污水处理使用的药剂名称及用量、鼓风机电量等. 6.1.3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记录 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 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原料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 记录. 表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固体废物来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产生单元 危险废物名称 备料工序 原料灰渣、原料中的剩余废物 脱墨工序 脱墨渣 制浆工序 浆渣 碱法制浆蒸煮工序 废液、废渣 污水处理 污泥 碱回收工序 白泥、绿泥 石灰窑 石灰渣 其他工艺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或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 准和鉴别方法认定. 6.2 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和信息公开 按照 HJ
819 执行.
7 其他 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外,按照 HJ
819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