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9-08 |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将无 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5 号)批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22,006.00万元(含本数)作为吸 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华光股份 本次发行新股15,493,13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84元/股,共募集资金 214,424,988.40元, 扣除承销费1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98,424,988.40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账,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18年6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99号《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支付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9,174,988.40 元;
于2017年12月27日支付完成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5%股权和无锡友联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25%股权的现金对价合计189,250,000.00元.上述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将节余募集资金 (全部为利息收入) 282,274.44元按规定要求 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募集资金净额 198,424,988.40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82,274.44 (3)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 (4)理财产品收益 小计198,707,262.84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89,250,000.00 (2)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自有资金 9,174,988.40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282,274.44 (5)转出前期代垫上市发行费用 (6)购买的理财产品 小计
3、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止专户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切实保障投资者 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无锡华光锅 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 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 公司一直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以下 简称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营业部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及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定期对账并及时向独立财务顾问提供募集资 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二)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
11030202292017 02725 余额
0 元, 已注销 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8年3月1日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公司与 东兴证券、 存放募集资金的工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其中,支付无锡惠 联热电有限公司25%股权和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的现金对价共计 189,250,000.00元,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9,174,988.40元,节余募集 资金(全部为利息收入)282,274.44元已按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220,000.00元, 本次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174,988.40元, 根据公 司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 费用.募集配套资金少于募投项目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经公司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意见,公司可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9,174,988.40元置换预先已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有资金9,174,988.40元.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财务顾问费 2,000,000.00 9,174,988.40 法律顾问费 1,800,000.00 审计费 3,200,000.00 评估费 3,220,000.00 合计10,220,000.00 9,174,988.40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14日出具了《无锡华光锅炉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 字(2017)01177号);
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已于2017年7月14日出具了《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7年8月18日,公司从工商银行 无锡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9,174,988.40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将节余募集资金 (全部为利息收入) 282,274.44元按规定 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形.
6 附件一: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198,424,988.4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8,424,988.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项目, 含 部分变 更(如有)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本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支付惠联热电25%股权和友联 热电 25%股权收 购现金对价 否189,250,00 0.00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