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3 |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 概述 鹤庆县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3月7日,场址位于云南省 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金墩乡北溪村民委员会北溪村
4 组.
法定代表人彭金国, 注册成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牧草、谷物、水果、蔬菜种植、加工、销售, 农业科技开发、推广服务,畜禽养殖、销售,农业观光服务,生物肥料的生产、 销售等. 鹤庆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于
2015 年投资新建鹤庆现代农业庄园奶牛有机 养殖场建设项目.项目于
2015 年11 月13 日取得鹤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鹤庆 现代农业庄园奶牛有机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鹤环复【2015】
112 号) .取得批复后,项目于
2015 年12 月开工建设,2017 年2月项目建成. 目前, 我单位已于
2018 年9月25 日通过项目自主验收,项目运营至今无污染投 诉事件发生. 现为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结合企业具体情况,鹤庆 县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0 万元,实施鹤庆现代农业庄园建设项目扩 建工程.扩建项目主要建设泌乳牛圈舍、育成牛圈舍、堆粪棚等约 20000m2 ,扩 建工程达产后年存栏奶牛
2050 头,项目建成后整厂规模可达年存栏奶牛
3000 头(原厂区规模为年存栏奶牛
950 头) ,现阶段,扩建项目已取得《鹤庆县发展 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 (鹤发改备案【2018】0044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环保法规政策要求,项目需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书.鹤庆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于
2019 年1月2日委托云南保兴环境 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鹤庆现代农业庄园建设项目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除国家规定需 要保密的情形外,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 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2 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为此,在鹤庆现代农业庄 园建设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 (以下简称 办法 )有关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调查工作, 并按照 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的配套文件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48 号) (以下简称 公告 )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我单位于
2019 年1月2日与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签定《鹤庆现 代农业庄园建设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服务合同,并于
2019 年1月8日在欧亚乳业网站上开展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项目公开日 期满足《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