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3 |
3 术语和定义 DB61/***―2018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锅炉 boiler 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 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 电站锅炉 power plant boiler 生产的蒸汽(水蒸气)主要用于发电的锅炉. 3.3 工业锅炉 industrial boiler 指生产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用于工业生产和/或民用的锅炉. 3.4 新建和在用锅炉 new and in-use boiler 新建锅炉: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在用锅炉: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3.5 生物质成型燃料 biomass molded fuel 以草本植物或木本植物为原料,经过机械加工成型,具有规则形状和一定尺寸的燃料产品. 3.6 生物质燃气 bio-syngas 以农作物秸秆、林木废弃物、食用菌渣、禽畜粪便、污水污泥等含有生物质体的物质为原料,在高 温下,生物质体热解或者气化分解产生的一种可燃性气体. 3.7 氧含量 oxygen content 燃料燃烧后,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3.8 关中地区 Guanzhong Region 指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 所辖的行政区域. 3.9 陕北、陕南地区 Northern Region and Southern Region of Shaanxi Province DB61/***―2018
3 陕北地区:指延安市和榆林市所辖的行政区域. 陕南地区:指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所辖的行政区域.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电站锅炉 (1)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关中地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陕北、陕 南地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2)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1电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燃料种类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以NO2 计) 监控位置 燃煤
10 35
50 烟囱排放口 天然气、燃油
5 35
50 其他燃气
10 50
100 4.2 工业锅炉 4.2.1 燃煤锅炉 (1)关中地区:新建燃煤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燃煤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 的限值. (2)陕北、陕南地区:新建燃煤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燃煤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表3规定的限值. 表2关中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以NO2 计) 汞及其化合物 监控位置
10 35
50 0.03 烟囱排放口 表3陕北、陕南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分类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以NO2 计) 汞及其化合物 监控位置 单台出力≤65t/h 的燃煤锅炉
30 100
200 0.05 烟囱排放口 单台出力>
65t/h 的除层燃炉、抛煤 机炉外的燃煤锅炉
10 50
100 0.05 单台出力>
65t/h 的层燃炉和 抛煤机炉
10 50
200 0.05 4.2.2 燃气锅炉 (1)天然气锅炉: DB61/***―2018
4 关中地区: 2017年5月22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天然气锅炉, 自2019年1 月1日起执行表4括号外排放限值.2017年5月22日之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的天然气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4括号内排放限值. 陕北、陕南地区:在用天然气锅炉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括号外排放限值.新建天然气锅炉自本标 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括号内排放限值. (2)生物质燃气锅炉、其他燃气锅炉:新建锅炉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锅炉自2019年5月1日 起执行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燃气的种类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以NO2 计) 监控位置 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