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3 |
300 米范围内土地利用 现状. 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具体地理位置见 附图 1. 厂界周围土地利用现状:本项目厂界北侧、西侧及南侧为保税区科创园, 东侧为空地.项目周围概况图见附图 2.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不新建厂房,租赁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 公司厂房 819m2 .厂区平面布置图具体见附图 3.
4、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常日班制,每班工作
12 小时,年有效工作日
300 天,年有效工作时间为
3600 小时. 劳动定员:本项目员工人数为
2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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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内资,位于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主要从事航 空复合纳米材料研发及生产, 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中鼓励类项目 第十二条建材 中的 高新技术领域需求 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的高岭土、石墨、硅藻土等非金属矿深加工材 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本项目属中鼓励类项目 第十条建材 中的 高新技术领域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的高岭土、石墨、硅藻土 等非金属矿深加工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
对照《苏州市产业发 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本项目属中鼓励类项目 第四条建材 中的 高 新技术和环保产业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矿物材料生产及其技术 装备开发制造 .经审核,该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已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备案,编号为:张保 投资备[2019]73 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6、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用地规划的要求.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 产业园内产业导向为重点发展复合新材料产业(不含化工制造).复合新材料 产业主要用于新能源、节能、电子信息、环保装备制造业以及研发、创意产业. 适当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机械、仓储物流、纺织等原有产业.新兴产业育成中 心现产业规划为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战略性新材料等,本 项目产品为属于新材料,符合产业政策规划. 本项目从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分析,据查阅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的《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 目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限制或禁止用地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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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太湖流域 三级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禁止销售、使 用含磷洗涤用品;
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 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禁止使用农药 等有毒物杀水生生物;
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等.项目无工 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 司处理,不直接外排.所以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中禁止类项目,符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