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03

第一章 概论1.1 引言 1.1.1 本准则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制定, 目的是确认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 检查员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知识和能力,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 1.1.2 本准则规定了 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注册要求,以及采用以知识和能 力为基础的评价考核方法. 1.1.3 所有注册人员和申请人员除符合本准则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家和/或地区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 1.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17 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 1.3 术语与定义 本准则使用下列术语定义, 如果本准则中的术语定义与有关标准中的有所不同, 应 以本准则为准. 1.3.1 检查(GB/T27000-2006 idt ISO/IEC17000:2004) 审查产品设计、产品、过程或安装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根据专 业判断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的活动. 注:对过程的检查可以包括对人员、设施、技术和方法的检查. 1.3.2 认证(GB/T27000-2006 idt ISO/IEC17000:2004) 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 1.3.3 产品认证 由第三方机构证明(证实)产品及其实现过程具有某种特定的功能和特性,并 符合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1.3.4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 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即强制性产品认证.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 版本:3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4页共17 页 发布日期:2015 年4月14 日CCAA-107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模式可由以下一种或多种模式组合: 1)设计鉴定;

2)型式试验;

3)制造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4)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5)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6)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1.3.5 指定机构 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实行指定制度.认证机构、检 查机构和实验室经国家认监委指定后,方可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和从事与强制 性产品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 1.3.6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 有能力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产品标准或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受指定认证机构、检查机构的委派,对申请或者已经获得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组织和产品实施检查的人员. 1.3.7 CCAA注册担保人 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和CCAA认证人员注册资格(不含实习注册资格) ,或推荐机 构的法定代表人,了解申请人主要工作经历、专业状况和基本个人素质的人员. 1.4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注册专业和级别 1.4.1 依据国家认监委(CNCA)发布的CCC产品目录,CCAA强制性产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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