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3 |
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广西各类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成人 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级中学等,不含技工学校) .
二、认定标准 双师型 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职业 技能, 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 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 师的认定标准详见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 1)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非教师系 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附件 2).
三、组织机构 我厅成立广西职业院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 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工作总体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认定工作顺 利进行. 组长:黄雄彪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刘冰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覃壮才 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成员:黄明宇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 韦建军 广西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 资培养培训基地主任 罗秋兰 广西科技大学教授 领导小组下设自治区职业院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办 公室(简称自治区认定办),挂靠广西科技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 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简称广西科技大学国培基地) ,主要 负责全区职业院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的日常组织及管理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教师个人提出申请.
(二)教师所在学校对本校申报者的材料进行收集、核验、 初审.
(三) 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对市属中职学校及所辖县区的中职 学校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再报自治区认定办审核;
区直中等 职业学校的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直接报自治区认定办审核.
(四)自治区认定办对所有申报者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 ―3― 家开展评审.
(五)自治区认定办公示评审结果.
(六)我厅发布认定结论. 认定申报工作均通过 广西'
双师型'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经过认定的 双师型 教师信息将纳入全区 双师型 教 师资源库.
五、时间安排
4 月10 日―4 月25 日:教师申报;
4 月26 日―5 月4日:学校审核、公示、上交学校申报汇总 表;
5 月5日―5 月11 日: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市属、县属学校 申报材料;
5 月12 日―5 月17 日:自治区认定办对各校的申报材料进 行形式审核,并整理材料、汇总数据;
5 月18 日―5 月31 日:自治区认定办组织专家评审;
6 月1日―6 月30 日:自治区认定办公示评审结果,我厅下 文公布认定结论.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安 排专门人员负责,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的各项工作,确保 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已与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相挂钩,各中职学校要广泛动员,将认定工作的精 ―4― 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按照要求做好申报的相关工作.申 报工作务必实事求是,学校须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逐一核实,严 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