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3 |
1 - 贺州市建筑施工严厉打击"地条钢"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打 击"地条钢"工作部署,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 年贺州市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 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7〕35 号)要求,坚决杜绝 建筑施工领域使用"地条钢" ,切实提高工程质量,保证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
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 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地条钢"主要包括以废钢为原料采用感应炉(工频炉、中 频炉)生产建筑用材的钢坯、钢锭,以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建筑 用材(线材、螺纹钢、小型材) .打击"地条钢"是当前钢铁行 业去产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统一思想和行动,按照自治区 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采取果断措施.
二、实施范围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重点为公开招标 的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商品住房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 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过问,检查指导"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要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 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管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 -
2 - "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方位对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特别是钢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依法严 厉打击建设工程施工违法违规使用"地条钢"行为.
(二)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应当全面加强对工程建 设和施工单位进场钢材的监管,严把建筑材料检测关,杜绝"地 条钢"进入施工场地.一是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钢筋,包括 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复检报告、钢筋的公称尺寸等. 二是检查在建项目贯彻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情况,重点检查钢材外观质量,核查现场钢 材的铭牌、批号、质量保证书、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出厂检验报 告、进货单、发票等是否一致,是否按批次进行见证取样复检, 是否使用"地条钢". 对所有在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不同厂家 和规格钢材进行"逐一过堂" ,必要时实施抽样检测复试.
(三)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一旦发现存在非法采购、 使用"地条钢"的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通报工信委和 工商等部门,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追查 "地条钢" 的生产销售源头.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4 月25 日前)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建 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自查,按照现场钢材的使用部位、生产 厂家、铭牌、质量保证书、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出厂检验报告、 批次见证取样检验报告、是否合格等,做好登记台账并由三方签 字盖章,并存档资料.
(二)现场不定期抽查(4 月25 日-5 月30 日).我局主要 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抽检等方式进行检查.我局将在各项目部自 -
3 - 查的基础上,对各在建工地进行不定期核查,对不按通知要求开 展自查自纠、现场管理混乱、质量行为不规范的项目,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地条钢" 的在建项目, 将追究工程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责 任,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从严予以处罚,同时充分利用建设 网站、监管平台等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