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03 |
1 份, 报省经信委) 、 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纸质
1 份,按A4 纸规格装订成册, 报省经信委).地方主管部门未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省不予 受理.企业通过互联网注册成功后申报,
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
各地经信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外 网审核,
网址:http://172.23.12.6/jsjxw.申报通知另发类项目 仅限线下申报. ―
4 ―
(三) 项目申报数量. 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申报
1 个项 目, 认定奖励类项目不受限制. 已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 奖补的可以再申报 《项目指南》 所列
1 项其他非奖励类项目 (如 获支持,按支持额度高者补足).申报主体本年度已获得中央 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或拟申报的项目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 资金支持, 不得再申请支持;
已承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 目前尚未竣工验收, 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已获得过 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 行业电商平台支持的项目, 本年度 不得再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系统集成互联项目、 工业电子商 务平台等类别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 深入调研. 各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深入基层 开展调研, 加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 组织推荐一 批技术水平高,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强省建设有支撑作用、 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有促进作用、 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 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聚焦重点.优先支持符合省重点培育的
13 个先进 制造业集群重点方向和领域的项目, 聚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 升、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品牌企业培育等项目类别.对列入
2017 年国家稳增长和转型升级以及省制造业创新转型成效明 显地区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予以倾斜.
(三)严格把关.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
5 ― 和完整性负责, 按要求填写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 承诺书》(附件 4).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 理编制申报材料, 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 虚报虚构事 实的, 取消申报主体
3 年内申报省级专项资金资格, 并将其失 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各地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职责审核, 严格把关. 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察和监督, 确保项目推 荐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四)加强评估.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管,采取日 常监管、 随机抽查、 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 理. 省纪委、 省监察委派驻省经信委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 开展专项监督. 各地经信部门、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的 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及时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17 年 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请于
9 月30 日前书面报 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本年度项目书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18 年8月20 日. 企业网络申报时间为
7 月16 日至
8 月10 日, 各地经信部门网 络上报时间为
8 月10 日至
8 月2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
电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综合规划处 025-82288032, 025-83392505. 附件:1.2018 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 金项目指南 ―
6 ― 2.13 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领域 3. 市(县、市)申报
2018 年度省级工业和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8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