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3 |
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 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
5、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金信用证明;
6、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7、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 关材料;
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9、 县市区所属项目由所在地发展和改革部门向市发展改革委 出具项目情况说明.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专 家论证时间)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 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山东省人 民政府第
230 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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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 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 口(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咨询号码:0536―8080731 电子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登录项目信息.登录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登记项目信息,审批窗口给予项目赋码.
2、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 话:0536―8080731. ②信函提交.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 261061,联系
电话:0536―8080731. ③网络提交.
网址:http://zwfw.sd.gov.cn/
3、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 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7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 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工作人员以 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内网 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
网址:http://spzx.weifang.gov.cn/wfsp/index.jsp
4、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 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 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 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 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 工作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③ 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http://spzx.weifang.gov.cn/wfsp/index.jsp 下载材料受理凭 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 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8 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 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 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工 作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http://spzx.weifang.gov.cn/wfsp/index.jsp 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