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3 |
2019 年5月20 日第2页引言 澳电致力达到工作零意外的整体目标,这不单是公司订立的目标,亦是其承建商必须履行的承 诺.
故此,澳电要求所有承建商全面遵守现时盛行的职业健康及安全法规和最佳做法,并遵守合约 列出的对职业健康及安全的特定要求.为突显澳电对遵守有关法规的重视,同时也为提高承建商的 意识和对上述目标的承诺,澳电特此列出与其签署的合约中的相关条款(如适用). 违反安全责任 负责监管工地的承建商须负责管理及确保工人和访客的工作及环境安全. 承建商故意违反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要求的行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如个人安全(包括个人保 护装备的使用、工作安全状况、装置卫生/清洁及个人行为等),装置安全(包括工作装置、工作准 备等),以及设备安全(包括机器防护装置、设有接地处的电器、灭火器等).如无合理解释而违 反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要求,须根降挠泄"违反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罚款/惩处"规定之列 表交缴行政费用. 如因违反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规定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只要证明是由於承建商的原因而引发的, 无论是否造成任何物件损毁或人身伤害,澳电有权即时暂停工程或终止合约.澳电同时有权向承建 商追讨重启工程、维修损毁部份及使用设备所需的全部费用.依录难现爻潭,澳电有权要求 承建商缴交 50,000 澳门币至 250,000 澳门币不等的罚款. 罚款/惩处 当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澳电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承建商其具体的违规行,并设立限期责 其在此期间内作出纠正. 与此同时,澳电有权对承建商提出罚款/惩处的要求,澳电将就有关的罚款/惩处安排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建商. 罚款/惩处将在澳电需向承建商支付的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费用中扣除. 罚款/惩处款项之用途 采用罚款/惩处制度旨在培养安全意识,以创建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工作环境.因此,累积收取的 罚款将用作安全意识的推广,如培训、海报制作,或购买基本的个人保护装备(安全帽、安全鞋、 眼罩、反光背心等),直接发放给工人/承建商,或捐赠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非牟利机构. 第3页违反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规定之罚款/惩处收费列表 项目 违反事项 单次事件/事故的 罚款金额 (澳门币)
1 没有系好安全带,工人有从
2 米或以上的高空坠下的潜在危险 2,000
2 进行切割、焊接、钻探及凿开混凝土时没有配戴眼罩 1,000
3 在觉保护区内进行噪音工作,没有配戴耳罩 1,000
4 采用不合规格的工作平台,工人有从
2 米或以上的高空堕下的潜 在危险 3,000
5 以"A" 字梯或类似楼梯当作工作平台,工人有从
2 米或以上的高 空堕下的潜在危险 3,000
6 在工作地点的开放边缘位置没有加装围栏 2,000
7 机器转动部份没有安装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未能正常运作 1,500
8 物件因储存不当存在从
2 米或以上的高空堕下的潜在风险 3,000
9 圆形锯机或钢筋弯曲机没有安装安全掣或紧急刹掣,或安全掣或 紧急刹掣未能正常运作 1,500
10 使用或安装不合规格之电器 (包括不防水插头及插座、非工业用 电线、 不绝缘及没有接地处的变压器及电线接驳)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