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3 |
1 - 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共十二条.
明确了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特种设备定义及其目录的制定,特种设备 安全工作的原则和基本方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职责,特种 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义务,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部门,行业协会的作用,国家支持鼓励先进技术、 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特种设备安全的举报和处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2013 年6月29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全法》 .这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
一、立法的必要性 特种设备是一个国家经济水平的代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装备.我国现有特种设备生产企业
5 万 多家,已经形成从设计、制造、检测到安装、改造、修理等完整的产业链,年产值达 1.3 万亿元.特种设 备具有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是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潜在危险 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 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对此,世界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其安全,不断探索,寻找解决 办法,对这类设备、设施均实行特殊监管,以保障安全. 我国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十分重视.1955 年,在原劳动部设立锅炉安全检查总局,开展了对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1982 年国务院颁布 《锅炉压力容器暂行条例》为我国建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制度提供了法规依据.2003 年,由国务院颁 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并且于
2009 年进行了修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对特种设备的安全 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 全运行,防范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 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增大,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现有的行政法规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需要. 一是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每年以超过 10%的速度增 长,并呈现大型化、高速化的趋势.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截至
2012 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 821.67 万台,比2011 年上升 12.7%;
其中:锅炉 63.53 万台,压力容器 271.82 万台,电梯 245.33 万台,起重机 械190.94 万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48.29 万辆,客运索道
845 条,大型游乐设施 1.67 万台(套) . 另有气瓶 13880.84 万只,压力管道 85.13 万公里.我国特种设备的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据估算, -
2 - 事故发生率是发达国家的
4 至6倍,损失严重. 十一五 期间,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1538 起,死亡
1601 人,受伤
1744 人.尤其是近年来几个大城市相继发生多起电梯和自动扶梯事故,造成极大的社会影 响.随着特种设备数量的增加,特别是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的增加,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已经从传统的生产安全,发展成为社会生活安全,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安全 形势仍不容乐观. 二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目前特种设备管理体制和行政法规过于倚重政府安全监察和检验机 构,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调不够.一些企业在生产使用、维护保养、自行检验检测工作中缺乏责任感, 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违规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 系,深化企业责任主体,明确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和企业的职责,使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相关民事关系需要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涉及到行政监管法律关系,在生产、经营、使用等交易活动中也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尤其是发生特种设备事故造成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需要法律 予以规范.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民事基本制度要由专门法律来规定,行政法规无权对民事活动进行调 整,目前,对因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处理,法律依据不足,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 四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需加严. 安全质量问题累累发生, 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处罚力度不够, 违法成本低.本法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处罚最高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