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3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沙长海医院原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恒达路
1 号,系租赁人保公司雨花支公司房屋.因合同到期,医院拟搬迁 选址至东二环一段
1029 号铭威大厦,中心地理坐标为 28°11′ 24.61″北,113°01′05.44″东.项目搬迁已取得长沙市芙蓉区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同意长沙长海医院整体搬迁的批复》 (芙 卫发[2016]64 号文件),编制床位增至
99 张,卫计局同意项目 新址选址及床位增设.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0548m
2 ,含铭威大厦南栋主楼及附属用 房,其中主楼建筑面积
9988 O(1-7F),附属楼建筑面积
360 O (1-2F) , 主楼后面平房建筑面积
200 O, 停车场占地面积约
1000 O.项目总投资
7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9.5 万元.拟设置预
2 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皮肤科、急 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 结合科等诊疗科室,床位增至
99 张,年门诊人数将达到
22000 人次. 项目不设传染科,影像科采用电子打印成像技术,无洗片废 水,检验科化验拟只进行常规简单化验,不产生酸碱废水和重金 属废水;
不设食堂、宿舍,不设锅炉,不设中央空调,采用分体 式家用空调,住院病房使用电热水器供应热水、开水;
不设太平 间.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根据中煤科工集团 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 家评审意见结论,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 该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运行管理中, 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要求, 并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室内装修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 水降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有效减轻施工及运 输的扬尘污染影响;
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废水必 须集中处理后方可排放;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 禁止夜间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防止施工期噪声 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项目排水应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市政 雨水管网;
整栋大楼医疗污水应进入拟建于停车场西北角的污水
3 处理站,通过采用"一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二预处理标准后排入 化粪池,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加强对医疗污水处理设备的专 人维护,健全医疗污水环境管理责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操作记录规范.
3、 污水处理站废气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并采用活性炭吸 附净化后排放,臭气排放不超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三最高允许浓度;
医废间设置排风和冷藏 装置,防止散发异味;
煎药房、中药熏蒸机药物挥发产生的异味 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顶楼后排放.排气口均应设在 楼顶中部靠近东二环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