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3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 计划》 (鲁政办发[2016]39 号)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将山 东省水利厅所持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100% 的股份,无偿划转至山东省国资委 70%、山东省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20%、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 10%.水发集团于
2018 年10 月26 日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此,水发集团控股股东变更为山东省国资 委,山东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亦由山东省水利厅变更为山东省国资 委.现予以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 东永能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补发) 》 . 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永能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6 董事会
2019 年4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