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3 |
1290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内 容为:
一、 被告范欢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白永云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83415.41元, 原告剩余借 款利息以
930200 元为本金, 按照年利率 6%, 自2018 年4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 驳回原告白永云的其他 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霞、 朱宏军、 梁新生、 穆贵亭: 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请求: 1. 判令被告张霞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30 万元及利息
22578 元, 合计322578 元. (利息暂算至2018 年3月21 日, 按 月息10.65‰计息) ;
2.判令被告张霞支付借款30万元的逾期 利息 (2018 年3月22 日至结清日, 按月息 15.975‰ 计息) ;
3. 判令被告朱宏军、 梁新生、 穆贵亭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 还款责任.4.判令被告张霞、 朱宏军、 梁新生、 穆贵亭承担本 案诉讼费、 保全费、 公告费、 邮寄费、 律师费等费用现依法向 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诉讼须知、 举证通 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 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十时 在本院行政庭开庭,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 洛阳市宝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刘纪良: 本院于2018年10月18 日分别受理卢玉琴、 卢润琴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 (2018) 豫0306民初
54、 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 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 们下落不明,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 豫0306 执
355、
356 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 风险提示、 限制消费令、 裁 定书、 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 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 逾期将强制执行.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穆社尊: 本院受理上诉人穆利婷与被上诉人李建国及你追 偿权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豫03 民终
41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 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赵亚斌: 本院受理上诉人杜海珍与被上诉人梁玉龙及你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豫03 民终
2944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 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牛玉峰: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 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 豫0328 民初
573 号民事判决书.自 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 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王亦菲: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 九都支行与你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 已执行终 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豫03 执449 号结案通 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要军: 原告王月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豫0311 民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