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3 |
3 ― 用税.2
0 1 7年1月1日―2
0 1 9年1 2月3 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 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登 记使用税额标准的5
0 %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省地税局牵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 六)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范围,由按月纳 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 ( 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 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 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 0万元 ( 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 额不超过3 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省地税局牵头;
省财政厅配 合) ( 七)继续落实大型水电 企业增值税政策,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 ( 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 的,自2
0 1 6年1月1日―2
0 1 7年1 2月3 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 税负超过1
2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省国税局牵头) ( 八)严格执行取消、免征、降低、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 有关政策规定.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能减免的收 费外,其他省级及省以下政府本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原则上一律免收.自2
0 1 7年4月1日起,取消非刑事案件财物 价格鉴定费、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等1 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 收费;
停征地质成果资料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等2 3项涉 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仲裁收费、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 证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3
0 %.实行差别化排污收 ―
4 ― 费政策,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治污减排,对企业污染物 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
0 %以上的, 减半征收排污费. ( 省财政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 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厅、质监局、食 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配合) ( 九)自2
0 1 6年9月1日起,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3 0万元的企业,可申请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复审费和发明 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省物价局配合) ( 十)取消价格调节基金,停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 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自2
0 1 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 用事业附加中的电附加和自来水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省财政厅牵头;
省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地 税局、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省国税局配合) ( 十一)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监管,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 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严格执行门票价格调整周 期、幅度的规定,凡上调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同一游览参观点 门票价格,调价频率不得低于
3 年;
原门票价格在
5 0 元以内 ( 不含5 0元)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
5 %;
5 0元(含5 0元)―1
0 0元(不含1
0 0元)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 原票 价的30%;
1
0 0 元(含100元)―2
0 0 元(不含200元) 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
5 %;
2
0 0元(含2
0 0元) 以上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
5 %. ( 省物价局牵 ―
5 ― 头;
省旅游发展委配合)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十二)对国家、省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金融机构在给予 项目资本金及贷款支持时,合理确定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