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3 |
二、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星辰水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星辰水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
2、德宏燃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德宏燃气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3、使用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十 五条 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 不得超过12 个月 的规定,星辰水电、德宏燃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4、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稿) 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情况 2013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星辰水电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及《德宏燃气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3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和德宏燃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调度,解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子公司和投资者 的利益. 因此同意:
1、 星辰水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德宏燃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元,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星辰水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和《关于德宏燃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2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有利于解决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子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 同时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星辰水电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德宏燃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