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3 |
6 ― 贴对象申请补贴. 区农机局及具有审批权的乡镇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 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录入购机者申请信息,形成农 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2).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由农机安全监理 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再受理补贴申请.安装类、设施类 和县域内首次申请补贴的机具, 实行先核验、 后受理的办理方式, 要先逐台核验,待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受理补贴申请.
(三)核验公示.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后,区农机局应在
2 个月内完成申请资料形式审查、核验补贴机具、公示补贴对象、 整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等,并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按批次提交至 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资料后,1 个月内完 成兑付补贴资金工作. 受理申请后,区农机局及具有审批权的乡镇通过区农机购置 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网络)或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张贴公示 拟补贴对象,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系统按批 次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见附件 3) ,并汇总整理补贴资金结算纸质资料(包括身份证及发票复印 件、申请表、明细表等) . 若资料审核有疑问、公示有异议、抽查核验发现疑点或上级 通知暂停的,根据调查结果终止办理补贴或顺延实施期限.
(四)资金兑付.区农机局、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 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区农机局提供补贴资金 结算资料给区财政部门, 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 一―7―折通 或银行账户兑付给购机者, 并通过补贴系统同步点击确认结 算.发生退货行为的,购机者需主动向区农机局提出退回补贴资 金的申请,并按照区财政部门资金渠道返还已领取的补贴资金.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高效、廉洁地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成立七星关区农机购置 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李永红 区政府党组成员、七星关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冷付春 区政府办副主任 肖荣华 区财政局局长 胡锦怀 区农机局局长 成员: 王磊区农牧局常务副局长 秦楠区财政局副局长 武荣区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陈卫红 区市场监管局经检大队大队长 赵仁祥 区农机局副局长 有受理审批权的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机局,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农机局:主要负责向省农委申请中央补贴资金,牵头制定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按操作程序办理补贴手续;
宣传农机购 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归纳上报信息简报;
按比例对购机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协助区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 ―
8 ― 兑付;
受理和上报各方的举报和投诉;
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 档案资料;
做好对乡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 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发布资金使用进度,联合测算补 贴资金需求,确保中央资金和区级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作出违规 行为涉及的资金退缴、罚款等资金处理决定;
对经农机部门审核 过的农机补贴申请资料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