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3 |
745 元,与同日基 金份额净值 1.609 元相比,溢价幅度达到 8.45%.2017 年12 月12 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 盘价为 1.733 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 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1月20 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 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转让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 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