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03 |
1 - 附件
1 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考评 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任务,加强对贵 州省各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的管理,确保调查成果真 实、准确、可靠,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 数据真实性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19〕5 号)要求,依据《刑法》 《合同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统计法》 《土地调 查条例》 《统计法实施条例》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 》 《贵州省诚信示范 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 》 《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实施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结合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 土调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评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贵州省各县(市、区、特区)第三次全国国 土调查项目(含单独设立的专项调查项目,以下简称调查项 目) 、贵州省各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监理项目(以下简称 监理项目) 、贵州省各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检查项目 (以下简称质检项目) .
二、考评内容 -
2 - 对调查项目、监理项目、质检项目的考评,均包括:项 目进度及成果质量考评、项目管理情况考评两个大方面.
三、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材料为依据的原则,确 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组织实施
(一)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的考评工作,在 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州省第 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省、市(州) 、 县(市、区、特区)三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下简称三调办)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实施.其中, 对调查项目、监理项目、质检项目的进度及质量考评,由省 三调办负责;
对调查项目、监理项目、质检项目的管理情况, 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统筹实施招标的单位配合业主单位考 评) .
(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
2019 年4月1日起,至县级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 库;
第二阶段自县级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 入库起,至统一时点更新成果通过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 入库;
第三阶段自统一时点更新成果通过国家级数据库质量 检查与入库起,至项目全部成果通过最终检查验收.
(三)考评的依据为国务院三调办、自然资源部出具的 相关文件资料,全省各级三调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 -
3 - 相关文件资料,项目业主单位(即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考评依据由全省各级三调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收集,由省三调办统一汇总.
五、对调查项目的考评 对各县(市、区、特区) (以下简称县)调查项目的考 评,采取得分制,满分为
100 分,其中:调查项目进度及成 果质量考评
90 分,调查项目管理工作考评
10 分.
(一)调查项目进度及成果质量考评(90 分) 1.第一阶段考评(60 分) (1)报送成果的及时性(10 分) .具体为:根据省、国 家三调办规定的调查成果(含正式成果、整改成果、补充举 证等成果)报送时限,每次都按时向省三调办报送调查成果 的,得10 分;
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