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3 |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 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 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依照 (财库〔2014〕68 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 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投 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 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后);
②需在投标文件"中小 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 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
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评审价格扣除标 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 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如有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 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注二:根据【黔财采 〔2014〕15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 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 遇的省份的投标人产品(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 确定,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 如有以上均相同的: 优先考虑《黔东南州鼓励采购工业企业产品推荐目录(第 一至第三 批)》中工业企业为中标候选人;
注三:执行《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 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财采〔2017〕6)号文件. 注四:执行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 号三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