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3 |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现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皖 天然气 或 公司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2 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8,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1,08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255,664.8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3,824,335.20 元. 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 验字〔2017〕004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8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公司以募集资金 13,367.81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675.91 万元.(3)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108.34 万元.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 47,668.39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367.81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 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合计 759.03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2018 年12 月31 日余 额合计为人民币 3,105.2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
2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 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7年1月1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合肥包河 工业园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徽商银行合肥包河工业区支行
1025101021000202792 16,247,079.55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
20000511716010300001230 14,805,508.16 合计 31,052,587.7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