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03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eijing Gas Blue Sky Holdings Limited 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8) 根鲜泄嬖虻 13.18 条之披露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已接纳由银行发出的条款及条件 的融资函件,,

该银行将向本公司提供融资. 融资函件载有本公司控股股东须履行特定责任的若干条件. 本公告乃由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8条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已接纳由 银行(「该银行」)发出的条款及条件的一般融资函件(「融资函件」),,

该银 行将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信用证的30,000,000美元融资,包括全额信托收/或供应 商发出的发票上的发票融资,限额为(i)30,000,000美元可用於贴现发票;

及(ii)可用 於循环信贷额度的5,000,000美元(统称「融资」). 诚如该银行告知,融资於二零一九 年四月二十九日生效.该银行在任何时候均有凌驾性要求还款的权力. 融资函件的条款及契诺其中包括,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将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的已发行股 份不少於40%之承诺.若发生违反融资函件内之任何条款及/或契诺,银行将有权在不通 知本公司的情况下终止任何或所有未偿还的融资.

2 於本公告日期,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燃气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 约41.13%. 当上市规则第13.18 条项下责任的情况继续存在,本公司将根鲜泄嬖虻13.21 条在其 后续中期及年度报告作出披露. 承董事会命 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 郑明杰 香港,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郑明杰先生、洪涛先生及李蔚齐先生;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 支晓晔先生;

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汕锴先生、黄彪先生、马安馨先生及彭兆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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