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3 |
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
4 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须承担和/或支出任何费用;
2. 乙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 、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委 [2011]534 号文件执行收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如因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甲、乙任何一方应向甲 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签订日期:2018 年月日. 甲方(盖章) : 【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西郊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 授权签约人(签字)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503 号东建大厦
10 楼西侧
1002 室 联系人:杨雨桦
电话:020-37023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