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3 |
2 、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包装损坏,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
一、财务结算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软件销售价格,但该价格不得低于产品进货价或高于甲方的指导 价. 十
二、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另外,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解除,但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 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 、因合同一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 协议.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协商续签或解除. 十
三、违约责任
1 、甲方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该授权区域客户,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向乙方支付该销售金额的
2 倍作为违约金,以赔偿乙方商业宣传推广费用的损失.
4 2 、甲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在该授权区域另授权代理商,则属于违约行为,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3 、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取消其代理权.
4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解除原因.
5 、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6、在合同单方发生如下情况时,无法履行:火灾,洪水、国家政策变化、战争或其他,合同执行 日期顺延. 十
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与适用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十
五、其它:
1 、 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 变更、 解除等事宜, 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产品订购单等双方业务往来形成的传真件、扫描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共
4 页,背页为空,合同页面右侧加盖骑缝章. 乙方: 甲方:中国.伊碧克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泰谷路
169 号
电话:
电话::+86 400-6666-022 传真: 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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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ibik.cn 邮编: 邮编:200131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