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3 |
1、部分内容如公众参与等章节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删.
2、是否需做专项评价,应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专项评价内容参 照各相关导则规定进行编制.
3、本样本主要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 设计,同时适当补充了部分内容,今后仍应按照国家环境评价相关政策 对报告表所填内容进行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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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深圳市骏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深圳市骏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北环大道北侧
7028 号B座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苑路一号 A、B、C 栋 审批部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龙华管理局 通知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O8111 汽车修理与维护 环评项目 类别及代码 国家环评管理名录:126.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有喷漆工艺的 深圳环评管理名录:124.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有喷漆工艺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54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 拟投产日期
2019 年7月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及任务来源 深圳市骏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6月3日,现拟投资
500 万元 选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苑路一号从事汽车维修服务,租赁面积为
5540 平方米, 员工人数为
56 人,项目预计汽车维修量
7000 台/年(含洗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17.9.1 实施)、《关于修改部分内容 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4.28 施行),本项目属于名录中 四
十、社会 事业与服务业
126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喷漆工艺的 项目 类型,按规定应编制报告表.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
2 录》((深人环规【2018】1 号),2018 年7月10 日施行),本项目项目属于名录 中 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4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喷 漆工艺的 项目类型,为审批类报告表的项目类别.建设方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深圳市骏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承担了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项目经营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项目经营内容及规模见表 1-1 所示. 表1-1 项目经营内容及规模 序号 经营内容 规模
1 汽车维修(含洗车)
7000 辆3.主要原材料及年用量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1-2 所示. 表1-2 主要原材料及年用量 序号 材料名称 年用量
1 汽车主要配件
500 套2机油 600kg
3 环保水性漆 400kg
4 车蜡 40kg
5 洗车剂 100kg
6 原子灰 200kg
7 焊材 50kg
8 二氧化碳 240L
9 氧气 80L
10 乙炔 80L(约12m3 ) 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1-3 所示. 表1-3 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名称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