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3

9 - 发〈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的通知》 (总站统字〔2010〕192 号) 、 《铜 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DB44/T1719-2015) 、 《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 要求》 (DB44/T1718-2015) 、 《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609-2011) 等技术规范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比对工作,并按照中国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出具比对 监测报告. 7.2.2 中标人对附件:1 中每套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出具

2 份中文比对监测报告.比 对监测报告内容需符合《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的通知》 (总 站统字〔2010〕192 号)的规定. 7.2.3 中标人在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过程中发现自动监测设备存 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7.2.4 中标人接受采购人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委托后,在合同有效期内 不得承担同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社会化比对监测工作. 7.2.5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监测安排、企业名单、比对校验监 测报告、原始记录等所有相关资料和数据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与检品有关 的技术资料进行任何经营及开发活动.中标人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 效.采购人保留因中标人泄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追究权利. 注: 商务需求 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必 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 商务需求 的招标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 乙方或买方、卖方(具体见合同简称).

(二)技术要求

1、项目工作内容

1、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高明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要求(包括企业名单、监测 站点、监测指标、频次、完成时间等,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1) ,每季度开展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比对监测工作.

2、每套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的项目包括 COD、总磷、六价铬、总Ni、流量、氨氮、总Cu 或PH,每套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的项目包括 SO

2、NOx、氧量、烟尘、烟气流速和烟气温度.

3、乙方须在每套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符合规 范的每套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原件

2 份(含电子版)和相关原始记录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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