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03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郑东文〔

2 0

1 7 〕

1 6 6号 郑东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乡( 镇) 办事处, 管委会各局( 办) , 各有关单位: 现将《 郑东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印 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2 0

1 7年1 2月1 8日―1―郑东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根据《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 0

1 7〕

1 0 0号) 及国土资源部召开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 动会精神, 按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 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 ( 郑政文〔

2 0

1 7 〕

2 1 2号) 要求, 郑 东新区( 以下简称东区) 作为郑州市第一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 租赁住房试点区域.为加强管理, 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 赁住房工作进度, 现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 试点实施阶段及选址 在全区集体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内, 共设立五个项目.按照年 度计划, 分为三批启动.第一批实施项目区域为金光路办事处, 实 施计划周期自2

0 1 7年1 2月至2

0 1 8年1 2月;

第二批实施项目区 域为豫兴路办事处, 实施计划周期为2

0 1 8年1月至2

0 1 9年1月;

第三批实施项目区域为圃田乡, 实施计划周期为2

0 1 9年1月至

2 0

2 0年1月. 自2

0 1 7年1 2月3 1日起, 第一批试点金光路办事处项目报郑 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 立即 ―

2 ― 进入设计和建设阶段, 同步完善相关审批法规和建设方案.

二、 具体工作安排 ( 一) 加强领导 成立郑东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 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 由东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常务副主 任任组长, 相关局( 办) 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试点工 作的统筹指导、 协调及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 在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东新区分局, 何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毛葵、 何向东、 全壮、 李向辉、 何荣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 主要负责郑东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中的 实施推进、 组织协调、 督查考核等工作.待国土资源部、 住建部正 式批准实施方案后, 办公室设定专职副主任, 设定人事编制, 拨付 专项资金对该项工作进行建设协调和管理. ( 二) 制定审批程序 为快速、 及时、 有效地制定、 运行、 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 租赁住房审批程序, 涉及各部门的法规政策审定工作务必在2

0 1

8 年2月底前完成实施. ( 三) 建设和运营机制 工作实施过程中, 采取村镇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平台公司成 立租赁住房平台公司进行开发运营的方式,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 设运营租赁住房. 试点区域内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前期需征得涉及村组三分之二 ―

3 ―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并签署书面意见, 在兼顾政府、 村集体、 企业和 个人利益, 并理清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 按照项目投资和征地成 本实际投入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作合同;

以村镇集体名义 与参建国有平台公司成立租赁住房平台公司, 具体负责项目建设 和管理, 并按实际投入比例分配相关收益, 属地乡( 镇) 办事处做好 相关工作. 未来三年内, 本着稳妥可控的原则, 参建国有平台公司暂定管 委会下属五家平台公司(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新区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 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 根据资金调配情况, 参与该项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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