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3 |
9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9.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公制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6 10.1 投标文件应包含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通用格式 中所要求的内容. 10.2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供应商必 须各包分别编制各包的投标文件,并按各包分别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 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废标.
11 投标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提 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投标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 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 评标以单价为准. 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2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 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设备 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 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 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2.3 供应商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 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2.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 并所规定的分项. 12.5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 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12.6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 报价在投标有效期 内是固定的, 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最低投标报价并不意味着一定中 标.
13 投标货币
7 13.1 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均应用人民币报价. 13.2 供应商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 CIF/CIP 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
14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依据 投标项目资料表 中的要求按
第四章投标文件通用格式提交相应的 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 力履行合同. . 14.2 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对有约定的货物,则 必须有制造商出具其制造货物响应本次招标的正式授权书. 从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必须有货物制造商或其指 定总代出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14.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4.4 供应商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 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4.5 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15 证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5.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在主要设备(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 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5.3 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 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供应商选 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提供品质相 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 15.4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