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3 |
(二)要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其中有职工本人签名 的学习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内容或考试材料.安全管理人员要持 有效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效的操作证书(复印件 存档).
(三)要建立职工劳动保险和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7―
(四)要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劳保用品发放、 使 用档案.
(五)要建立重大设备维护检查管理档案.
(六)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业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 材料.
六、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
(一) 林业企业接受同级或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关部门对企业隐患排查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二) 自治区林业厅指导全区林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理管理工作;
各市、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 承担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分析及上报等 事项. 对于以上监督检查任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 挠.
七、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处罚
(一)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8―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企业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林业企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林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委托有相应资质 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
其职业卫生安全设施建设未能达到 三同 时 ,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或边施工边生产的. 2.企业未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不符合法规要求.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失. 4.企业特种作业岗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 5.企业场内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 6.企业生产车间、库房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 7.企业生产场所、仓库未按照要求设置防雷设施、消防设 施、防静电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或未按规定对相应设施进行维 护、检测.企业变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设置保护装 置. 8.林业企业存在木粉尘等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 内或与居民区、 员工宿舍、 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 ―9― 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 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 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 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21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设施. (8)在粉碎、研磨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 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 花探测报警装置. (10)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 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清理规范. (11)可燃性粉尘企业未通过对危险源辨识、粉尘爆炸性检 测分析确定本企业粉尘爆炸性场所,并根据粉尘特性、爆炸限值 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危险源辨识结 果,制定检查方案和大纲. 9.林业企业存在危化品爆炸、侵蚀危险的: (1)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2)企业采购非法生产或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原材料. ―10― (3)企业采用填埋等不当方式处理危化品废弃物. (4)生产场所和仓库区违规动火、动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