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3 |
7.对脚表面损害(比如鸡眼、老茧、角质化)的治疗费,但有关骨外露、肌腱 或者韧带的手术不在此 限. (7)未经被保险人医师推荐的物理治疗、语言治疗、职业治疗、美式脊椎矫正 医疗费. (8)常规医疗 1.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任何牙科医疗费;
2.常规医学检查、化验(包括但不限于常规眼、耳、脚检查)费,免疫接种费,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不 在此限;
3.健康检查费,免疫费,出于行政或者管理事务目的(比如与投保保险、招聘、 入学或者运动相关的 体格检查)发生的检查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九)特定费用 1.超过通常惯例水平的医疗费用,不符合医学界认可实践的治疗方法、手段、 设备、药品等试验性医 疗费;
2.医疗机构已实际成为或者倾向作为被保险人住家或者常住处情形下发生的费 用,完全或者部分因为 家庭原因的住院医疗费用,主治医师发出出院通知但被 保险人拒不出院情况下被保险人此后发生的所有费 用;
3.为个人舒适或者方便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房屋打扫、访客膳 食和住宿、电话、家庭 设备、旅行费、住宿费、本合同没有列明的急救费以及 其他非医学必需的服务和设备费,本合同另有约定 的不在此限;
4.医师或者专业护士出诊费(包括专业护士家庭护理费),精神和心理障碍住 院治疗费,对多动腿综合 症、疑为发作性睡眠、阻塞性呼吸暂停症状的检查和 治疗费,临终关怀费,包皮环切术费;
5.生长激素治疗费,经保险人医疗服务中心批准的医学必需情形不在此限;
6.属既往症的性传播疾病治疗费,直接或者间接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简称 "HIV")、HIV 相关的疾病 (包括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及艾滋病相关综合 征)以及因此以任何形式导致的感染、疾病、伤害、症状 引发的治疗费;
7.中草药代加工成粉剂、药丸、胶囊、胶、膏或者其他制剂发生的加工费;
8.与捐献自身组织、器官相关的任何费用,器官来源、从供体切除器官、器官 运输以及相关存储管理 费用,与不孕不育症或者生育治疗相关的移植费用,任 何活细胞取出、冷冻储藏和再植入费用;
9.保险期间届满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在此后按疗程使用的处方药品费用), 医师开具的、超过
30 日用量部分的药品费用. 10.责任免除事项约定: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性传播疾病治疗费(不包括艾滋病)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0)异常风险 1.对参加或者受训于专业体育运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伤害的治疗费;
2.对战争(无论是否宣布)、外国敌对行动、内战、恐怖主义活动、叛乱、革 命或者起义引发的伤害的 治疗费;
3.对化学污染、任何放射材料辐射或者核燃料燃烧造成的伤害的治疗费. (11)其他 1.在山、海、沙漠以及其他类似地域搜寻、营救被保险人费用,包括从船或者 海上营救回岸发生的航 空或者航海费用;
2.对于紧急牙科保险责任,对曾接受过治疗或者有裂缝牙齿的治疗费,以及对 由于咀嚼食物(即使其 中包含异物)引起的牙齿伤害的治疗费;
3.由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拥有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权的机构提供的医 疗、药品、设备或者服 务而发生的费用;
4.根据工伤补偿、职业病或者其他与职业疾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从中获得补偿 的费用,已从政府、慈 善机构、其他福利计划或者医疗保险计划获得补偿的费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