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4 |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项目属于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中 其它 类,应编制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简阳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 司特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马口铁彩印涂布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 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完成了《马口铁彩印涂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
二、本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铁罐的加工生产,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 (2013 修订本)中的 鼓励类 、 限制类 、 淘汰类 项目,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规定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采用的生产设备不属于淘汰类、限 制类.简阳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以《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 【2018-510185-14-03-289844】JXQB-0395 号)对项目进行备案.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一)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租赁方四川华冠食品有限公司规划许可证,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简阳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城南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 年12 月完成了环评报告 的编制,由简阳市环保局于
2017 年4月给予了审查意见(简环发【2017】15 号),审查意见见 附件. 根据该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报告, 简阳工业集中发展区城南工业园 (以下简称 城南工业园 ) , 由简阳市十里坝工业园区 (以下简称 十里坝工业园区 ) 、 简阳市工业园区 (三期) (以下简称 工 业园区三期 )、十里坝拓区三个部分合区组成. 十里坝工业园区,于2006 年取得简阳市环保局《关于对简阳市十里坝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简环函[2006]134 号),批复见附件.园区规划用地 647.03 公顷,划分为 四3区两园 ,即食品工业区、制造工业区、药业药械工业区、纺织工业区和小企业创业园、科技孵 化园,主要引进食品、机械制造、药业药械、纺织企业,同时引进污染小的企业和高科技企业. 简阳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主体建设内容为[C3333]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符合园区项目引 进. 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
(二)选址和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
16 号(项目租赁四川 华冠食有限公司厂房).四川华冠食有限公司已于
2008 年1月取得对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简 国用【2008】第00631 号)(见附件),其中明确该用地为工业用地.公司同四川华冠食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1月签定租赁合同(见附件). 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三)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
16 号(项目在原有租 赁四川华冠食有限公司厂房内增加生产线).项目东北侧为
321 国道,321 国道对面为港通集团 (医疗设备)、40m~200m 范围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