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4 |
产生有毒有害、恶臭异味且与周边环境不相容 的项目;
4)生氯碱化工、化学农药、医药、皮革、印染染整、化学制 浆造纸等废水排放量大且难于处理, 可能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 正常运行的项目;
5)禁止引入电镀(含电镀工序)等表面处理和有重金属污染 物排放的企业. 6)与规划环评建议的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不相容的项目. 不属于园区禁止类、鼓励类产 业,与园区主导 产业不相排斥和不矛盾、不形 成交叉影响的, 符合产业政策、 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的企业. 本项目属于生产专用起重机制造,不属于园区的禁止类.本项目废水在厂区预处理 后由园区管网送入新都卫星城工业东区污水处理厂(成都天雅水质净化公司)进行集中 处理,本项目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和喷漆喷塑废气,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置后 可实现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和危废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满足规划环评中的相关要 求.本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不相排斥,不形成交叉影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与周围环 境相容.因此,本项目属于工业东区允许类项目,其建设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
4 区区域产业定位不冲突. 此外,成都新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证明》 ,说明本项目符合新都工业区产 业入驻条件. 综上所述, 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控制措施满足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与成都市 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规划相符. 相关规划复合性分析 ①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大气[2017]121 号)符合性分 析 根据关于印发《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 号) ,方案要求: 推动工程机械制造行业 VOCs 治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分、粉末涂料,到2020 年 底前,使用比例达到 30%以上;
试点推行水性涂料.积极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 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 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使用高固分的醇酸磁漆;
喷塑配套使用静电喷涂工艺;
建设全密闭油漆隔离 作业区(漆房和喷塑室) ,将挥发性 VOCs 收集后(收集率为 90%)通过密闭管道抽送 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 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组织 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②与《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 《四川省蓝天保 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 》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符合性分析 1)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要求: 从事表面涂 装等生产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企业, 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 或者溶剂,建立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及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台 账;
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应当在密闭环境中进行作业,并安装污染治理设备和废气收集系 统,保证其正常使用. 2) 《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 》要求:通过采取低挥发性涂料替代、 提高涂着效率、深化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进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家具行业 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必须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到2020 年,汽车制造业中整车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