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4 |
9 表5-1 基站天线主瓣方向保护距离计算结果 基站 类别 机顶输 出功率 (W/扇区) 天馈 损耗 (dB) 天线 增益 (dBi) 垂直半 功率角 (° ) 水平保 护距离 (m) 最大垂直保护距离(m) 俯角(° )
6 7
8 9
10 11
12 A1 10*
2 1.3
15 14
22 3.5 4.0 4.0 4.5 4.5 5.0 5.0 A2 1.3
17 7
28 3.5 3.5 4.0 4.5 5.0 5.5 6.0 B1 15*
2 1.3
15 14
27 4.5 5.0 5.0 5.5 5.5 6.0 6.5 B2 1.3
17 7
34 4.0 4.5 5.0 5.5 6.0 6.5 7.0 在电磁辐射防护区外由本项目基站引起的电磁辐射小于 0.08W/m2 的要求, 叠加环境背景值后能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 限值 0.4W/m2 的要求. 类比测量结果表明,本项目基站建成后,周围公众活动范围内能符合《电磁 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0.4W/m2 要求. 综上所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淮安地区
2016 年度 LTE 800M 重耕工程拟新建 LTE FDD 基站
795 个,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项目建设可行. 建议: (1)当本批基站等效辐射功率超出本次评价中最大等效辐射功率,应重新 进行环评. (2)建设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些宣传活动,使公众消除疑虑,使移动 通信事业得到公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3)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或其他有较高景观环境要求的 特殊区域内建设基站时,应注意采用美化方式,使其建成后与周边景观环境相融 合.
10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一、该工程为信息产业类的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项目,属《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改) 》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 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该工程建设具备环境可 行性,我厅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确定的基站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及本批复 要求建设徐州等
9 个地区
2016 年度 LTE 800M 重耕工程(工程具体构成及规模 见《报告表》 ) ,共建设
9520 个基站.建设情况分布如下:
(一)徐州地区建设
1211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二)苏州地区建设
2309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三)南通地区建设
1366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四)连云港地区建设
681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五)淮安地区建设
795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六)盐城地区建设
1057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七)镇江地区建设
617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八)泰州地区建设
861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九)宿迁地区建设
623 个LTE FDD 移动通信基站.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 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基站选址,尽可能降低基站建设、运行对周围环境和公众的影响.
(二)基站选址、建设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基站保护距离控制措施,确 保每个基站能满足水平保护距离或垂直保护距离和当地规划的要求, 基站保护距 离范围内不得建有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基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电磁辐射水平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 值》 (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0.4W/m2 的要求,并满足本项目单个 基站对其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辐射贡献值不超过 0.08W/m2 的管理限值要 求.
(四)基站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凡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 停止建设或运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后评价等工作,采取改进措 施、妥善处置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