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4 |
3月19日,湖北省人 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已向湖北省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洁敏享有 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 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湖北 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书 指控: 被告人蒋洁敏利用其担 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组 书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裁 等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 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 财物;
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 收入, 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 明来源;
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 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应当以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 其刑事责任. (新华社) 最高检:蒋洁敏李春城被提起公诉 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 检察院获悉,中共四川省委 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受贿、 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 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 定管辖,移送湖北省咸宁市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 察院已向咸宁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 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 春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 问了被告人李春城,听取了 其辩护人的意见. 湖北省咸 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 控:被告人李春城利用其担 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中共泸州市委书 记、 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 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中共成 都市委书记、中共四川省委 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 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 人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致 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 (新华社) 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蒋洁敏案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李春城案提起公诉 法院另查明,2013年7月 左右,被告人王月福承揽了平 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白果园 村旧村改造过程中的拆除旧 房、清运建筑垃圾等工程. 同年9月至2014年3月,王月福纠 集并指使被告人李青、 柴培 涛、刘长伟、李显光等人采用 砸玻璃、投放礼花弹、毁坏财 物、殴打他人等手段,多次对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村民 进行滋扰、威胁,并强行拆除 一村民住房,情节恶劣,严重 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活秩序.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 月福犯放火罪、 寻衅滋事罪, 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
被告人杜群山犯放火罪, 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
被告人李青犯放火罪、 寻衅滋事罪,撤销假释,与前 罪未执行的刑罚并罚,判处无 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罚金人民币800元;
被告 人刘长伟犯放火罪、寻衅滋事 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 政治权利5年;
被告人李显光 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 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 5年;
被告人柴培涛犯放火罪、 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8 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