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4

2100 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 75%.拥有自治区级 企业技术中心,承担多项市级科技项目.申报专利

22 项,已获授权

14 项.下设 己二酸厂、甲乙酮厂、聚丙烯厂、输气厂、包装厂、地膜厂等生产单位;

并设有 公用工程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检维修中心等辅助生产单位.同时拥有独立的供 销系统――供应公司、销售公司. 公司主要产品及产能包括:7.5 万吨/年己二酸、1.5 万吨/年二元酸酯、4 万吨/年甲乙酮、8 万吨/年MTBE、4 万吨/年聚丙烯、1.8 万吨/年地膜、6 亿方/年 的天然气输气管道等.产品已远销中亚、东亚、西亚、东欧一些国家和地区,并 在华东、华南、西南及西北地区形成了有效的销售网络体系. 天利高新于

2016 年11 月16 日在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 请备案了 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4 万吨/年EVA 项目(以下简称'

14 万吨方案'

) ,并于

2017 年2月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 年4月16 日自治区环保厅以 新环函[2018]456 号 文件对《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4 万吨/年EVA 项目环境影响报 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EVA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2 - 0991-3857017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告书》进行了批复.根据原定的设计方案,该项目的乙烯原料全部由独山子石化 供应.在项目后期建设详设阶段,独山子石化可供应的乙烯原料量由可研阶段预 估的

10 万吨/年提升至 14.4 万吨/年,因此最初可研阶段计划的

14 万吨/年EVA 产量须提升至

20 万吨/年.由于天利高新在可研阶段选定的釜式法 EVA 生产工 艺目前全世界成熟、 稳定的装置产能最大为

14 万吨, 而要实现

20 万吨/年的 EVA 产能必须选择管式法工艺,同时对储运等设施进行配套变动设计.根据生态环境 部(原环境保护部) 环办[2015]52 号 文件中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 大变动清单 的内容,本项目建设阶段调整设计的内容已构成重大变动.为此, 天利高新于

2018 年6月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公司承担原

14 万吨方案环评 的重新报批工作,并将项目名称变更为 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EVA 项目(以下简称

20 万吨方案 ) .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 本项目主要特点如下: (1) 本项目以乙烯、醋酸乙烯酯(VA)为原料,项目原可研设计方案拟生产乙 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EVA)、 低密度聚乙烯(LDPE)两类聚乙烯产品, 本次变更后 只生产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EVA)单一种类产品. (2) 本项目原备案名称为 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4 万吨/年EVA 项目 ,本次变更后根据实际设计产能及产品方案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 新疆 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EVA 项目 . (3) 本项目原设计方案新建的 EVA 装置设计产品生产规模为

20 万吨/年,采 用高压釜式法工艺技术;

本次变更后,主体装置设计生产规模为

20 万吨/年. (4) 本项目选址位于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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