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4

20 ― 附件

1 贫困户脱贫 双认定 验收表 县(市、区) 乡(镇) 村屯户主: 脱贫年度: 序号 脱贫指标 目标值 认定情况

1 有稳固住房 有砖混或砖木或土木或木制结构的安全稳固住 房,人均

13 平方米以上.

2 有饮用水 通过打井、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 决饮水问题.

3 有电用 家庭用电接入农村电网,并正常供电.

4 有路通自然村 贫困户所在的自然村(屯)通道路.

5 有义务教育保障 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学 生.

6 有医疗保障 家庭成员均纳入新农合等医疗救助保障体系.

7 有电视看 家庭有电视机. 有收入来源 (有劳动能 力的家庭) 人均 0.5 亩以上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或经济作物或 林果,或有稳定的土地出租收入,或有劳务输出 稳定收入,或拥有一项以上稳定收入的主业.

8 此项 只要 有1小项 达到 要求 即可 有最低生活 保障(无劳 动能力家庭) 无劳动能力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

9 年人均纯收入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0 年2300 元不变价) ―

21 ― 双认定 意见 经验收认定,该户达到 八有一超 标准,可认定为脱贫户,跟踪观察 一年. 户主签名: 帮扶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两人以上):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村委会 审议意见 审议人签名: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乡(镇) 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县扶贫开 发领导小 组审定 意见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年月日说明:1. 在脱贫认定栏中填 达标 或 不达标 ,指标项均达标即可认定为脱贫户. 2. 此表一式四份,县(市、区)扶贫办、村委会、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各执一份. 3. 由县扶贫办将脱贫农户信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4. 户主签名一栏原则上由户主本人或者由

18 岁以上家庭主要成员签名或按手 印.各项脱贫指标均已达到脱贫标准,因户主不配合或者长期在外无法签名 的,可由村民小组证明、村委会研究认定脱贫,并在双认定栏注明. 5. 验收认定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 乡 (镇) 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工作队人员由县、 乡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组成,每组两人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

22 ― 附件

2 脱贫户名单第一次公示 根据自治区贫困户脱贫标准,经入户认定,本村有_____户(____人)符合脱贫标准,拟为_____年脱贫户,现予以公示(名 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

3 日内向本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 府反映. 监督值班

电话: 附件:脱贫户第一次公示名单 ________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说明:此公示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行 政村各存一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

23 ― 附件 脱贫户第一次公示名单 县(市、区) 乡(镇) 村 脱贫年度:______年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说明:此表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

24 ― 附件

3 脱贫户名单第二次公示 根据自治区贫困户脱贫标准,经入户认定, 村有_____户(____人)符合脱贫标准,拟为_____年脱贫户,现予以公示(名 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

3 日内向本乡(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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