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4 |
1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推荐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 )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系统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 推荐业务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 调查指引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润普食品 或 公司 )就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事宜已经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同时,我公司对 其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润 普食品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英大证券 )推荐润普食品进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 项目小组 )根据《调查指引》 的要求,对润普食品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 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 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润普食品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进行了交谈;
查阅 了公司章程、 三会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会议记录、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审计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文件、 纳税凭证等;
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 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对润普食品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 法合规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内核意见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2 英大证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以下简称 内核小组 )对润普食品拟申 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备案文件进行了认真查阅, 2015年11月13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包括王岚、罗文魁、张国勋、国汉芬、 邢耀华、洪斌、周耿明,共7人,其中国汉芬为行业分析师,张国勋为注册会计 师、邢耀华为律师、王岚为内核专员.本次参会的内核成员的构成符合规定,且 不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润普食品新三板项目由
7 名内核成员审核,内核成员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 规定》的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
1、备案文件的齐备性;
2、项目小组成员是否符合条件;
项目小组成员,特别是其中的律师、注册 会计师、行业分析师,是否实际参与尽职调查;
3、项目小组是否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 引》规定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调查,调查是否充分,结论是否明确;
4、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是否按要求制作,尽职调查报告结论是否有底稿充分 支持;
5、公开转让说明书是否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 容与格式指引》要求制作,内容是否完备,所披露信息是否经过尽职调查并与工 作底稿相关内容在结论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