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4 |
根据 (国环规环评 〔2017〕
4 号)文件精神,我局负责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 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合验收组现场检查意见,现提出环保验 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莘县森源实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位于 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古云化工项目聚集区)山东省 莘县森源实业有限公司院内.2016 年7月26 日县环保局对山东省莘 县森源实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予以批复(莘环报告表【2016】14 号) .项目于
2017 年12 月全面改 造完成,2018 年1月投入调试运行.实际总投资 5956.6 万元,其中 环保投资 5956.6 万元.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固体废物:脱硫石膏外售范县中基宏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 用;
废催化剂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编制的 《建设项目竣工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聊环科(建)字22019 年第
011001 号)表明: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脱硝系统更换的废催化剂、湿式除 尘器脱硫生成的副产物脱硫石膏.项目采用无钒脱硝催化剂的主要成 分为稀土,催化剂每
3 年更换
1 次,产生量约 30t/3a,属于危险废物, 危废代码 HW50 772-007-50,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 处置;
脱硫石膏外售范县中基宏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本次 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现有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固体废物环保设施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意见 中的有关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研究, 我局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制 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各种治污设施或 设备,并要建立健全治污设施或设备运行台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 达标排放;
2、 要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并要给厂内职工配备必要防护用 品(如:手套、口罩等) ;
3、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 理及分类处置、综合利用措施;
4、进一步加强厂区周围环境绿化,使 厂区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发挥其降噪、吸尘、净化空气和美化 环境作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如项目进行扩建、改建或技术改造 时,应当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六、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并接受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莘县环境保护局
2019 年1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