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4 |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32号文件许可,河南新大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0年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43.
40元,募集资金总额151,900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8万元,该事项已经深圳市鹏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17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为零元.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8,008.00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1,984.34 其他转入(+) 986.23 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139,472.8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2,471.7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8.8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注: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 万股过程中,发生发行费用 38,920,000.00 元, 其中包括路演、 广告宣传等相关费用 9,862,300.00 元. 根椐财政部
2010 年12 月28 日发布的财会[2010]25 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 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 公司已将年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上述路演、 广告 宣传费等相关费用 9,862,300.00 元,调整记入
2010 年度管理费用,公司于
2011 年4月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 《公司法》 、 《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要 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 支行、开封市商业银行洪河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明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信息大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 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路标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支行团结南路分理处、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沙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信息大厦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开封郊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目前,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