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04
重庆市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渝(津)环验〔2018〕043 号 重庆汉高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申请表》及附送的《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报告》 (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等材料收悉.

经研究, 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租赁重庆美凯 龙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已建成的

5 号厂房设置

1 条石材生产 线,主要设置色选机、混料机、搅拌机、热压机、电加热固 化炉、后整理加工生产线(湿式抛光线

1 条)等主要生产设 备以及辅助设备(空压机)进行生产加工,厂房建筑面积共 计5932.73m2,年生产家装台面石英石材

3 万片/a,主要规 格为 2440*750*15mm 石英石片材,项目总投资

450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120 万元.

2018 年1月,我局以渝(津)环准〔2018〕018 号 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

2018 年2月动 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噪声和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成.

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减 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二)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边角料、除尘粉尘、 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 外售或交市政环保部门处理;

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经压滤机压 滤后运输至珞璜工业园区黄石片区建筑弃渣场;

产生的危险 废物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 暂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 统一处置.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对企业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 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 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生态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 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执行环 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的发生;

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 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

六、请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污染 防治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

2018 年11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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