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4 |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4 号文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2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5,2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5,993,58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246,420.00 元.根据《招股说明书》, 公司计划募集资金 208,940,000.00 元,本次超募资金为 350,306,42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由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5月13 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1)第1450 号 《验资报告》验证,并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变 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5025.93 万元.2013 年11 月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变 更后的募集资金 5025.93 万元转为超募资金管理.因此,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400,565,720 元.
(二)公司历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情况
1、2011 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 4,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2011 年8月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实施年产
4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和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武汉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年产
5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 线项目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 (1)公司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到期日为
2012 年2月29 日,公司已于
2012 年2月27 日,将前述全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对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郑州东方 ) 进行增资并实施年产
4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2,000 万元全部计入郑州东方的 资本公积,此超募资金已使用,项目正在建设中;
(3)使用超募资金 2,2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东 方 )并实施年产
5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其中
800 万元用于设立武汉东方的 注册资本金,剩余资金计入武汉东方资本公积金,此项目正在进行中.
3、2011 年11 月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2011 年12 月1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的议案》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共计 8,500 万元投资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