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4 |
2008 年10 月10 日晚, 曹某借用其朋 友关某的小轿车外出办事, 在一乡村公路行驶时, 恰巧 对面快速驶来一辆大货车, 因天色已晚观察不周, 加之 对行车辆的强光照射, 致使 曹某未能及时发现在路边步 行的孙某, 待发现孙某时又 因采取制动措施不当, 致使 车辆发生侧滑, 将孙某碰撞 致死. 该事故交警部门认定 曹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孙 某不负事故责任. 事后孙某的家人向曹某 提出赔偿要求, 但曹某推说 自己没有赔偿能力. 孙某家 人将车主关某和借车人曹某 诉至法院, 关某辩称自己只 是车主, 并非肇事者, 亦不同 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 曹某 无证驾驶关某所有的轿车, 在公路上行驶时采取措施不 当, 造成孙某被碰撞致死的 交通事故, 曹某应负事故的 全部责任. 关某作为车主将 车借给无驾驶资格的曹某驾 驶, 以致发生交通事故, 关某 应承担管理车辆不善的过错 责任. 法院判决关某、 曹某赔 偿孙某家人经济损失8 万余 元. 济宁金宇路与古槐路交 会处往西约
200 米路北的一 小路口处,下水道箅子冒出 的水积满整个路口已达半年 的时间,天稍冷时便会结冰,夜间也影响居民出行, 路口的积水给附近居民造成 了很大的不便.
本报记者 刘守善摄 路口积水半年 市民出行艰难 爆燃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