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4 |
100 元服 务费. 9. 用户使用产品组合的签证服务送签,发生拒签(含行政复议后拒签)且拒签日 与取消日均距离计划出发日期还有
5 个工作日或以上时,可以取消行程并申请 退款(需承担国际段机票损失及服务费
2000 元/人、全部签证费用);
拒签日 与取消日任一距离计划出发日期不满
5 个工作日时,取消行程并申请退款需按 服务商在具体产品描述中确定的退、改规则承担全部签证费、全程机票全额退 票损失(包括内陆段交通)和其他旅行产品退订损失.此条款仅适用于被拒签 人本人,同行人员如未被拒签,则不适用于此述条款,适用于第
7、8 条预定 细则. 10.如用户预定其他明确标示为 不可退改 的产品(包括不可退改的超级自由行 产品组合以及经特殊指定报价的部分旅行产品),则一经预定,不得退改,均 不适用于以上第 7-9 条预定细则. 11.因个人网络支付额度受限等原因而无法顺利完成全额在线支付的用户,可以先 在线支付
2000 元/人的服务定金(若订单中包含特殊指定商品,服务定金金额 将会相应增加,服务定金以最后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以便锁定产品组合的即 时价格,并在支付定金后
24 小时内以汇款等方式支付剩余款项(以支付凭证 确认的汇出时间为准);
超过
24 小时仍未支付剩余款项的,如预定的产品组 合价格上涨,旅行顾问将和用户电话联系补齐差价事宜;
超过
48 小时仍未支 付剩余款项导致本次交易自动关闭或用户在支付定金后放弃该预定,所有已预定 商品不予保留,服务定金不予退还,且用户须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其他全部损 失. 12.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在线支付、使用全额汇款方式支付的,产品组合价格将无 法锁定;
汇款在途期间,如预定的产品组合价格上涨,旅行顾问将和用户电话 联系补齐差价事宜;
如用户放弃该产品组合的预定服务,且未生成有效订单 时,可退还款项(需承担退款的手续费用). 13.用户在距出行日期 20-12 天之间预定本产品组合,旅行产品供应商不保证提供 纸质版《客户手册》. 14.出国旅行旺季期间,机票、酒店、观光等旅行产品库存紧缺,存在支付过程中 旅行产品预定无库存风险.无库存旅行商品,旅行产品供应商将为用户办理退 款或产品更换,用户需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额外差价. 15.自用户出行之日起,本产品组合中的所有旅行产品均不可再进行退改. 16.签证有效期及出入境日期由使领馆决定,属不可抗力情况;
用户使用产品组合 的签证服务送签,如实际签证有效期和出入境日期与所预定的实际行程日期不 符导致无法按照原计划出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17.用户使用产品组合的签证服务送签,因使馆或签证中心要求本人亲自前往面 签、递交材料或采集指纹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情况)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需由用户自理. 18.旅行产品使用如遇到问题,用户需首先直接与现场服务人员沟通,必要时拨打 确认单上的紧急联系电话,以确保快速解决.如果沟通遇到障碍,请及时与我 们联系协助解决,远程协调问题可能耗时较长,需要您耐心等候. 19.用户必须按照顺序使用全部机票(包括国内联运段航班,如有),任何一段机 票(包括国内联运段航班,如有)未使用均会造成后续航班全部取消且无法退 回任何费用. 20.为保证用户在目的地享有充足的旅行时间,综合考虑国际航班组合、目的地时 差、飞行中转到达时间等因素,为用户预定的产品组合中可能包含页面出发日 期前一晚 22:00-24:00 起飞的国际航班(该时段通常被视为国际长途航线的最 佳时间(日本、新加坡线路除外)),预定该时段航班时,需要用户参考起飞 时间至少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