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04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 料. 1. 具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的;

2、按时参加年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 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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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1、服务要求 按照中心运用医养融合+三社互动的经营模式,坚持个别化和广泛化服务结合的 原则,为社区老人提供生活照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权益维护等一站式服务. 另外,中标的社会组织食堂可以对外开放(详细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中心服务人员组建 健全完善管理机构,要有中心主任,财务人员,合理安排服务人员、社工、保 洁员、厨师,对接联系有保健医生、社区调解员.

3、服务人群 城东、城西社区城镇老年人(60 岁以上)

4、服务内容 提供餐饮服务:提供早、中餐(适老化),按市场价 50%收费. 生活照理服务:送饭、理发、茶水. 医疗保健服务:联系社区医生,按照医学常规要求,测血压、血糖、身高、体重、养生保健,老年病防治和药品安全讲座. 精神慰藉:根据需要,联系心理医生或社区干部开展陪聊、茶话会、心理咨询、 家庭关系调试等. 文化娱乐服务:书报阅览、棋牌、喝茶、看电视、广场舞、远程视频、文化会 演等. 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咨询、宣传、讲座、法律援助、社区处理和调节辖区内 不赡养纠纷、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等事件. 护理:失能、半失能按照本地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费用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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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6 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规范

1、服务及开展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两个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对象共不少于

100 人.

3、提供日照中心

1 公里内的老年人送餐服务.

4、对老年人的需求及意见调查在项目结束时不少于

1000 名.

5、服务对象满意率 90%.

6、每月开展不少于

2 场的文化娱乐活动.

7、6 个月的会员费不超过

200 元/人.

8、早餐、中餐按市场价 50%. 服务商质量标准不得与上述标准规范冲突或低于上述标准规范.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底按比例拨付.

四、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五、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六、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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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初步审查表.

三、投标报价的评审 投标价格采用最低价优先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 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 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 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 谈判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 审依据,成交供应商的公告价格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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