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4 |
10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省瀚天玻璃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八年十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
10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 河南省瀚天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靳冠君 联系人 靳冠君 通讯地址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木兰大道 张阁变电所对面 邮政编码
476000 联系电话
13837013933 传真-建设地点 商丘市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木兰大道张阁变电所对面 立项审批 部门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 局 项目代码 2018-411451-41-03-0
27602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42 特种玻璃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6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6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3.
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7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2018 年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省瀚天玻璃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年加工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该项 目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木兰大道张阁变电所对面, 该项目租赁已建好的空置厂房 进行生产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600平方米,总投资360万元,拟建年加工10万平方米 中空玻璃项目.
二、环评依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修改单(2018.4.28)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名录中 十
九、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
52、玻璃及玻璃制品 ,其中平板玻璃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玻璃 制造;
以煤、油、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的均应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属于其他 玻璃制造,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委托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年加工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及收集资
2 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三、评价对象 河南省瀚天玻璃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年加工
10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四、编制依据 4.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
(10)《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995.8);
(11)《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3.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9.1);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修改单(2018.4.28);
(15)《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1);
(16)《河南省环保厅关于深入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 年6月21 日);